于朦胧:死亡、猜忌和一个政治抉择
就算于朦胧事件现在证据不足,难道中共权贵草菅人命,鱼肉百姓的事情还少吗?
在我看来,于朦胧死亡的事情确实扑朔迷离,远没有到可以确认任何说法的地步。
维特根斯坦说:没有比不欺骗自己更困难的事情。此言不假。如果我要接一句,我要说,没有比“愿意相信之事”更易自欺之物。于朦胧是意外坠楼吗?是自杀吗?是涉及高官的阴谋吗?
用一句网络揶揄的话语,但在这里却恰如其分:抛开事实不谈,你更愿意相信哪一个?
这句话确实特别值得问,我在之前的「新世界」节目里就说,其实人人都是情感先于理性,关键在是否自知。如果自知,则会为自己的情感寻找事实、全面的事实、融贯的道理用于佐证,可以为自己寻找不自欺的空间。如果不自知,这恐怕就是自欺的源泉了。
这个话题,在于朦胧事件下恰可一谈。于朦胧坠楼死亡,全网哗然,但因为中国缺乏基本社会透明度,也没有独立媒体可以探查真相,让此事扑朔迷离。最后导致此事竟然成为最近国家级的大丑闻,甚至牵连政治局常委等级的猜测。这当然存在可能性。我没有任何意愿接受官方说法,况且官方现在也没有一个完整的“说法”。但我们是否应该把网络猜忌当作事实前提接受下来?我们是否能接受现在事情处于一个“悬而未决”的状态,而不是现在我们已经在面对:官方删贴为高官掩盖真相?
一、「国家删贴,所以阴谋论正确」是非常轻率的
在于朦胧事件中,国家确实进行了大规模的网络处理,力度空前。网信办以整治“娱乐新闻”为名大范围约谈UC,小红书,微博,抖音实属罕见。网上删贴力度空前,这些都是“事实”。
很多人据此认为,国家肯定有一个巨大的事情要遮掩,才会如此删贴。这当然是一种合理的猜测,但这是个可靠的推论吗?
我想在网上经营过自己频道或发过贴的人应该都经历过,在评论区遭遇造谣中伤或纠缠,在你删贴后。对方以“删贴”为基础,推论:你删除我的回复,代表我的回复必然戳到你的痛点,说明我的回复是真的。这在互联网上是常见又寻常的诡辩。当然个人删贴和国家删贴不同,个人在自己频道删除他人内容,不涉及侵犯“言论自由”。而国家是不应该对国家监督内容一删了之的。这在中国当然是家常便饭了。
但这是否代表国家大规模删除的事情其实都是真的?当然不是。国家删除行为本身是行政权滥用,不反证其删除行为都是为了掩盖社会真相,大量被删言论确实是造谣(我再强调,涉及国家监督言论即便造谣,也不该删除了事)。以删除证明真实,中间缺乏合理联系。
且这种事存在自我强化,越是认为删除就是掩盖,因而大家开始接力转发,引发舆论继续扩大,国家越是删得厉害。这导致民间进一步的扩散冲动,国家进一步强化删除。这种“转发争夺战”在中国发生太多次了,例如2022年的“四月之声”。这本身是值得分析的互联网传播学案例,但国家不管强化的删除,并不反证被删之事一定为真。
网信办删除不能反证事件为真,这本应该是常识,我不知道为什么在这里值得分辨。
二、猜测与反猜测
当然,我决不主张民间自我限制,要以法庭证据做自己的真实性要求。网络删除现象单一无法证明,但如果有三五旁证组合,大可证明一个猜测的真实性了。
于朦胧事件也有这样的旁证,但这些旁证真的组合成证据链了吗?例如5楼纱窗破坏代表他被推下楼?仔细想想,如果一间屋内众人合力要置人与死地。如果窗户有紧闭的纱窗,有多大可能选择破坏纱窗把人推下?当然可以猜测先已经杀死于朦胧,再拙劣得情急破坏纱窗,将其抛下制造坠楼。这听上去很合理对吧?但关键是,这个猜测的依据是什么?我们能否分清一个猜测和事实的区别?
另外于朦胧谋杀说的证据来源于当晚的人员名单(里面已经有两人被传是蔡奇的私生子)。但问题在于,我们有什么方法可以证明这份名单的真实性?如果这份名单真实,这一定是与其关系非常熟悉的人,甚至当晚参与者的吹哨人行为。那么这位关系如此接近的吹哨人都给出了完整名单,为何没有给出其他的任何信息呢?
那反过来,如果这份名单不为真,那么权贵猜测的依据又是什么呢?
我们再来看内地作家鲁班列出的14大疑点:
1. 年輕帥氣且發展良好的人怎麽會突然毫無徵兆的跳樓?
2. 為什麼是去朋友家跳樓?
3. 為什麼跳樓選個有可能不會致死的5樓?
4. 據說是頭朝地、明顯是被扔出去的而不是跳下去的?
5. 為什麽監控偏偏那天沒電了?
6. 為什麽跳樓第二天還接了商演?
7. 為什麽之前從無輕生跡象和言論?
8. 為什麽窗戶上有明顯的抓痕?為什麽鐵絲網是被剪開的?
9. 為什麽要輕生會沒給單親老母親留遺言?
10. 為什麽口袋有兩塊朋友的勞力士?
11. 為什麽他的手機不被查?
12. 為什麽跳樓前和他喝酒的那一桌朋友不被查?
13. 為什麽那麽快就下結論是跳樓?
14. 為什麽熱搜很快就沒有了?
平心而论,这里面真的给出了决定性的疑点吗?其中的9、10都不是可以确定的事实,而11、12也没有证据能证明警察没有进行过勘察。其中1、2、3是否可能是“坠楼”呢?鲁班经过这14点的推论是:
「種種跡象都表明這很可能是他殺,只是嫌疑人背景硬,所以案件才會被壓下去。」
提出这样一种疑问当然是言论自由,我现在也不认为可以排除这种可能性。但我反过来想说的是,我们是如何排除了他是自杀或坠楼的可能,进而把这件事锁定为「涉及常委级人员的性侵与他杀」呢?性侵的证据又是哪里来的呢?现在于朦胧事件的认定,有三种方向,你认为是哪种呢?
是一个猜测
是一个根据对中国经验的合理推论
是一个根据事实证据的合理推论
我很想知道你现在的想法。当一个社会事件成为了一种最精彩、最戏剧性、最能释放民众之紧张和担忧的方向。这是否是一个需要踩一脚刹车的时候?
三、为何社会要有自己的责任
在中国的公共舆论中,长期存在“社会 vs 国家”的系统性张力,这种张力让社会对国家的言论控制有强烈的报复冲动,而报复是这轮舆论的主导情绪。这里的报复合理吗?
很多人应该在阅读前面的部分心里就有这个想法了,既然国家不仁,就休怪我们不义。如果国家没有透明度,还无度删贴,那么社会就有足够的理由放弃自己的真实性要求进行猜忌。
我认为不要这么想。法轮功系媒体的例子就在前面。作为真实受到中共迫害的群体,对法轮功的运动式政治迫害没有任何透明性和法治可言。而法轮功正如我们今天一样,采取了「国家不仁,我也不义」的方式,以非常松弛的事实要求长期运作一个庞大的媒体帝国,这里的媒体面对各种停床猜忌的失败,也长期自辩为:中国没有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所以海外停床和谣言也是一种应对方式。用大家熟悉的话,就是:用魔法打败魔法。但魔法能打败魔法吗?轮媒数十年的运营到现在,得到的唯一结果就是提炼出了高纯度的受众,在其受众之外,「轮媒」几乎已经成为可信度最低的象征。以至于在我们的频道下面,非常讨厌我的人,就一口咬定我已经参加了「轮媒」,可见这个词几乎已经等同于「不可信」。
对于中国的公民社会,不管国内还是海外,与中共相比,最大的优势和基石就是「真实」(注意是真实而不是道义,这个很重要!)。如果放弃真实,长期可信度被削减,其结果就是自贬身份。如果公民社会的舆论被认为“不可信”,那么与中共对抗的基石又是什么呢?中共当然早就不可信,当其拥有庞大的人员,控制公共舆论的权力,还有AI科技的加持。公民社会没了可信度和事实,除了炒作民粹情感,还剩下什么呢?炒作民粹情感,公民社会能比中共吗?
所以我一直不主张因为中共剥夺言论自由,公民社会就可以放松对真实的要求放纵情感以实现“魔法打败魔法”。
以这个方法,恐怕公民社会是自废“真实性”的最坚实根基。当然实际情况比我说的复杂地多,这确实是个后真相时代,我根本不认为“真实”能自动胜出,在这个年代,拥有“真实性”是必要非充分条件,真实的东西被斥责为虚假,虚假的东西别认为是“真相”(not factual but truthful),是更复杂的问题。
四、到最后,这是一个政治抉择
其实说到这里,这真的是一个抉择。而且,我们所有人有意识或无意识做的,是一个政治抉择。
这个抉择就是:就算于朦胧事件现在证据不足,难道中共权贵草菅人命,鱼肉百姓的事情还少吗?如果不少,为什么于朦胧不可以咬定是蔡奇之子的阴谋呢?
在这个抉择中,我们也用Trump的方法。很明显中国现在有强烈的“权贵压迫”敏感,几乎是社会上最容易点燃激情的一组“情感预设”,这就像国外已经存在“厌恶移民”的“情感预设”,顺着这个预设去煽动。不是“真实”的方法,但可能是最高效的“政治”手法。为何要区分这两点,我还是在想,我们至少做到不自欺。我们知道这不是在“追求真相”,而是在做“政治对决”。
我们应该这么做吗?或者说,因为舆论场已经劣化至此,我们不得不这么说,这是一个顺之者昌,逆之者亡的时代。在这个时候还谈“真实性”和“可信度”,是一种迂腐的守旧。
当然如果我们做这种选择,我们还关心于朦胧吗?还是“于朦胧”只是一场运动的号角。这是一个很残酷的问题,当如此多人将“于朦胧之死”推进成为一场网络运动的时候,他们真的关心于朦胧吗?我这里不是要做道德判断,而是问这个问题。如果关心被异化,或者被抽象化(如同特朗普关心基督徒,特朗普关心美国工人),对我们的整体环境会有什么影响呢?
这篇文章会衍生的两个分析文章:
中国人的“苦难”心态和其混合型民粹主义
中国人的“权贵”叙事和情感,将如何影响中国未来的政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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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文章,分別針對文章內兩個段落,我有兩點感想:
1. “炒作民粹情感,公民社会能比中共吗?”
完全同意,這也是我一直以來覺得不應該碰民粹的原因(除了因為道德正當性的原因)。對自由主義者來說,民粹不僅僅是一種策略,而是主動讓出自己最重要的核心價值。退後一步以純功利的角度看,這就像是不請自來,或應該說是自投羅網,主動到人家主場踢足球一般愚蠢。當然,我這種列點的講法也是有問題的,因為對我來講,自由主義的信念跟行動本身就是一套的(可能多少有點浪漫主義的成份),而不是像現在很多愛_主義一般,將那種極端不安感/自我功利的計算化為所謂的信念,然後好像真的成了一個正當的政治立場一般。
2. “这个抉择就是:就算于朦胧事件现在证据不足,难道中共权贵草菅人命,鱼肉百姓的事情还少吗?如果不少,为什么于朦胧不可以咬定是蔡奇之子的阴谋呢?”
這一點挺有趣,也是我前幾年跟朋友討論的時候學到的。與其將既定印象無限延展成為我們看待事情的基本分析框架(實際就是民粹化),我覺得可以反過來問,如果「中共權貴草菅人命,魚肉百姓的事情」到處都是(當然是事實),那我們其實是不是更應該緊緊抓住這些東西不放,而不是放縱自己去擁抱一個我們根本無法找到著力點的低層次歸納法思維?
朋友給我舉的例子:在香港反送中的「周梓樂墜樓事件」,我們應該不斷在猜測周梓樂是不是被香港警察從高處推下重傷致死,還是應該集中質問,為什麼周梓樂在現場重傷後,香港警察以「調查」為名,刻意長時間阻止救護車進入現場搶救傷者,以致他最後很可能因此而失救致死?前者如果真有其事,自然是香港警察的暴行(我也相信可能性不低),但後者是放在全世界眼前的反人類罪。但很多人卻因為想滿足自己那簡單的追求「前因後果」的慾望,明知是不可靠的謠言也輕易取信,卻反而放過香港警察明目張膽的反人類罪(我的印象是,現在討論到「周梓樂墜樓事件」,幾乎都沒有把重點放在後者,很可惜)。到底信念、策略和情感的「互動」應該是如何,我覺得作為真誠的自由主義者,大家真的應該仔細想想。
只能推到“这是一个猜测”。